作者: 周宏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巡视员、研究员
随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上海市民困扰于垃圾该如何分类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据悉,该《条例》是2019年1月31日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表示,在我国,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变化的过程。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不能一刀切。要结合当地情况,因地制宜地推动政策的实施。
他说,大众的积极响应能推动政策更好地落地。目前,大部分人的环保意识与环保责任是不匹配的,这就需要把保护环境的意识落实到每家每户每天的日常生活当中。以垃圾分类来说,就是让其成为大众新的生活习惯,要将垃圾分类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融入我们日常生活中。
环保责任是关键
此次《条例》实施,大众对于如何分类有点无所适从,因此引起了网友们众说纷纭,但其实从我国的发展战略来看,绿色发展必然会让垃圾分类快速推进,只是一个时间节点的问题。
周宏春指出,垃圾分类想要快速发展须解决环保责任问题。
“例如,现在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城市社区附近的生活垃圾增多,可是居民却坚决反对在附近建造垃圾场。这种‘邻避运动’的产生说明现代人的生活质量提高了,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与此同时,环保责任却没有跟上步伐。即,环保的责任和意识处于脱节状态。”周宏春表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判断,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大众生活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很多原来没有被重视的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例如邻避问题就是环境质量需求与承担相应责任之间的矛盾。”他说。
他接着补充道:“面对这些问题,政府也制定了一些政策。从建立环保督查到落后企业污染性企业关停,落后产业、污染产业等都将面临淘汰。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未来会形成资源效率型、环境质量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发展理念会逐步从生产领域向生活领域延伸,会逐步延伸到每一个老百姓的生活中去。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个人都应履行的环保责任,也将成为每个人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政府在该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还须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这种意识将会是一个新的、能够影响到方方面面的社会形态。”他说。
因地制宜改善不足
通读《条例》,不难发现其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上海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全国首部关于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上海作为沿海城市,利用船舶作为垃圾收集运输的另一个途径顺理成章。《条例》中明确指出:使用专用车辆、船舶分类运输生活垃圾;专用车辆、船舶应当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实行密闭运输,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周宏春说:“该《条例》的实施具有突变的、标志性的意义。我国环境保护法明确了属地管理,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抓好政策的落地实施。”
对于《条例》的落地问题,周宏春表示,包括垃圾分类在内的很多环保政策,国家会在初期为转变大众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政策上也会对初始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但未来的发展还要更多地依靠市场。国家还需要配备一些标准辅助其实施,比如,分类标准、焚烧标准、处理垃圾的其他标准,甚至循环经济利用也应该有标准。
垃圾增多,垃圾的种类也在增多。“未来我国将要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时,就要考虑到当地发展水平、居住条件、垃圾的组成成分以及后期处理垃圾的设施设备等情况。”周宏春说。
“发达国家垃圾分类体系相对成熟,他们对垃圾的细致分类是值得学习的。例如欧美国家、日本等,都有成熟的做法。在我国先行实施垃圾分类的地区也有发展特色,比如台湾实行垃圾分类的政策总结起来可以叫做四位一体,包括社区组织动员、居民分类、公司化运作、基金参与等,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周宏春说。
“当下我国垃圾分类体系还处于发展过程中,我们既要学习境外的经验,也应该从我国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要做到一边顶层设计一边基层探索,要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前两年已经有46个城市试点推行了,要进行总结。每个地区和城市发展情况不一样,政策实施的步伐快慢程度也不一样。需要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周宏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