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发达国家掀起一股全球应将本世纪末平均温升控制在1.5℃以内、2050年实现碳中和、2030年实现显著减排的舆论。诚然,温升幅度越低,带来的气候变化和相应影响越小,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越可控,这也是《巴黎协定》就“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之内”达成共识的原因。而要实现这一全球共同目标,各国必须公平合理承担责任,积极务实采取行动,合作共赢取得实效。
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48.4%,超额完成2009年作出的40%~45%国际承诺。2015年我国作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2030年碳强度下降60%~65%等承诺。为推动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响应国际社会强化全球减排的意愿,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将达峰时间提前到2030年前,并首次提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相应地将碳强度下降目标提高到65%以上,明确提出严控煤电项目,到“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等新目标新举措。我国积极承担符合自身发展阶段和国情的国际责任,连续滚动提出雄心与务实兼备的行动目标,并以实际行动兑现国际承诺,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示范。
相比之下,我们并没有在发达国家的承诺和进展中看到诚意,听到的口号远多于实干的效果。
第一,发达国家对全球气候变化负有历史责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和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石,其背后的原因正是因为造成当前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排放大部分来自发达国家。根据德国波茨坦研究所数据,美国历史累积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全球的27.6%,欧盟占22.3%,而占全球人口1/5的我国,历史累积排放仅为12.8%,远低于美欧。从更加公平的人均历史累积排放指标看,我国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2/3,美国、欧盟、日本、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分别是我国的9.4倍、5.6倍、3.4倍、7.7倍、7.6倍、4.9倍。因此,如果全球要实现2050年左右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发达国家必须带头、大幅度减排,在2040年甚至更早实现碳中和,并尽快做到净负排放,才能公平合理地给发展中国家留出必要的发展空间。
第二,发达国家兑现既有减排承诺力度不足,有的国家承诺目标过低,有的国家甚至在增加排放。2009年,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作出了2020年减缓气候变化国家行动目标承诺。然而根据今年4月发达国家向《公约》秘书处提交的2019年官方温室气体清单,在所有发达国家的16份承诺中(欧盟及其成员国为1份),有9份尚未达到90%的进度目标,其中美国仅完成目标进度的77%,瑞士72%,加拿大5%;冰岛和新西兰的排放不降反增,新西兰承诺至少减排5%的目标,但2019年却增排了34%,澳大利亚如果不计林业碳汇也增排了12%。
第三,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集体动员10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远未实现。根据发达国家2020年在《公约》下提交的国别履约报告,到2018年,所有发达国家提供的公共资金仅为600亿美元左右,其中既包括赠款,还包括标准贷款、贴息、股本、直接投资等形式,意味着这些“支持”还将收回成本,甚至反而获得利息收益。从支持的内容看,履约报告中常出现一些使人难以感知与应对气候变化有直接关系的项目,存在“贴标签”或者“凑数”的嫌疑。例如欧盟支持阿尔巴尼亚的一揽子基础设施建设援助项目、澳大利亚支持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艾滋病项目、加拿大支持玻利维亚等国的粮食安全项目等。根据乐施会(Oxfam)评估,发达国家2018年真正的气候资金支持仅有190亿~225亿美元左右,远远达不到1000亿美元的承诺。
第四,发达国家虽然多数已经实现碳排放达峰,但并非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的结果,难以体现为之付出的努力。美国碳排放在2007年达峰之后的下降,除了2008—2009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页岩气革命”带来的天然气产量增加。比较2007年和2019年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可以发现,这一时期燃煤排放下降了51%,但工艺过程、农业、废弃物处理排放几乎没有变化,这说明美国自奥巴马执政开始大力强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以来,除了能源转型带来显著减排,其他的举措基本上没有成效。而“页岩气革命”的背后,更多的是对能源安全、控制全球能源市场和地缘政治的考虑。
第五,尚未达峰的发达国家没有提出达峰目标和实施有效的政策措施,其排放预测和实际排放仍在上升。虽然加拿大在2009年承诺2020年减排17%,但是该国在2016年发布的官方排放预测是2020年将增排2.5%,2030年增排8.8%,让人很难理解其减排决心。该国2020年1月提交的履约报告预测认为,2020年可以减排6%,到2025年后进入一个平台期,2030年可减排10%——这距离加拿大2020年减排17%、2030年减排40%~45%的承诺仍存在显著差距。更糟糕的是,加拿大2018年、2019年实际排放量又开始逐年上涨。这些都让人无法对该国实现承诺建立信心。
第六,发达国家目前提出的路线图不足以确保其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尽管欧盟、美国、日本,甚至排放还在增长的加拿大都提出了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但都没有提出实现目标的清晰路径。根据美国能源部信息署的数据,如果电力部门在2035年实现全国电力系统净零排放,意味着每年要关停1500万千瓦的煤电机组以及3200万千瓦的天然气发电机组,可再生电力装机规模需要在2020年的基础上翻5倍左右。然而信息署却预测天然气发电装机到2050年还会增长,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仅能达到2020年的2.3倍。美国至今尚未给出如何关停煤电、气电,成倍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技术路线,无法确保兑现拜登总统作出的承诺。
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还需要排放空间,但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编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包括金融、价格、财税、土地、政府采购、标准等保障方案在内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我国将在实现2020年目标承诺的基础上,通过加快科技创新,突破能源、产业发展和低碳消费技术瓶颈,继续加强国际合作,从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