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1.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联盟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2.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地方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3.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行业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4.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家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
5.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际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25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6.主导修订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上述对应主导制定标准资助额度的一半,协助修订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上述对应协助制定标准资助额度的一半。
多个单位同时参与制定(修订)同一项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只资助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位或在我市参与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名最前的制定(修订)单位;多个单位同时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的,只资助主导承担单位或在我市参与单位中排名最前的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