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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稿时间:2020-10-05 编辑: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7号)要求,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0〕8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从文件出台背景、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8月4日,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8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即开展全国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长期以来,电力行业因电能生产工艺需求,存在液氨、氢气、燃油、燃气等危化品,其中液氨等危化品存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部分区域、企业安全风险依然突出。

在此背景下,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针对电力行业危化品安全管理及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通知》提出了做好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强调危化品储存使用的隐患排查,要求重点排查行业内危化品罐区管网及相关设备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立册,制定落实整治管控和抢险救援措施。

二是强调保障危化品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健全完善危化品设备制度规程并严格执行,强化应急演练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是强调提升危化品本质安全水平,要求加快推动燃煤发电厂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及危化品系统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升级。

四是强调统筹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抓好迎峰度夏、防汛救灾及恢复重建等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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