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助经费的通知》
1.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
2.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