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财企〔2017〕10号
1、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最高给予30万、20万、10万、10万元奖励。
2、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按照主持制修订的5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