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标准化资助奖励(基础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2.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3.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4.主导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5.主导制定省(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6.主导修订省(市)地方标准的,给予每项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具体资助奖励额度根据实际实施效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