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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落地见效需要明晰标准
2020-05-18 浏览:3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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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做出了整体部署,其中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扶持。其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绿色债券等措施在国内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也取得一些成果,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又会产生哪些影响?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绿色金融教授、博士生导师蓝虹。

中国环境报:在您看来,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中,有哪些创新举措和亮点值得关注?

蓝虹:《指导意见》提出了大环保的理念,明确提出要坚持多方共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大环保理念的提出和具体行动策略的推进,对环境治理是非常重要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也越来越多,只有坚持大环保理念,多方共治,才能真正治理好环境。

比如,环境治理需要钱,需要社会资金,如果不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的环境治理责任,仅靠环境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很难完全堵住漏洞。相反,如果明确金融企业必须对其资金支持的项目共同承担环境责任,就把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也纳入了环境治理体系。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是最广泛的,因为在现代社会,没有哪个人不需要到金融企业存钱或者理财,没有哪个产业的发展不需要金融支持。

另外,《指导意见》提出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要坚持市场导向,也就是说,要以环境经济政策为重要内容来构建环境治理体系。这种走市场化途径治理环境的理念非常重要。环境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是环境经济政策推进的基础。同时,环境经济政策的推进,又是环境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的必要保障。环境经济政策的内核,就是要把环境治理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解决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

中国环境报:在您看来,绿色金融与环境污染治理应该是怎样的关系?如何在环境治理中更好地发挥金融的作用?

蓝虹:绿色金融本身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是环境治理体系内生的部分。绿色金融产生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是作为新型环境经济政策推广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环境治理需要钱,不调动金融系统的积极性、仅靠财政投入,很难让环境治理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绿色金融这个新型环境经济政策,赋予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使其成为环境监管的重要环节,构建全民治理的大环保治理结构。

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必须深入到金融系统,赋予金融监管部门环境治理的部分职责,因为钱在金融机构手中,生态环境部门缺少合适的政策工具调动金融机构。从目前中国推行绿色金融的效果来看,央行推出的将绿色金融指标体系纳入银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再贷款支持等政策工具,都对金融机构产生了极大的激励作用。2019年底,我国绿色金融融资余额超过了10万亿元,进入国际领先地位。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都是路径,我们的目标是如何运用金融手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在大环保理念中,绿色金融一定是镶嵌在生态环境保护内部的,而且处于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位置,与严格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执法相呼应、相互动,以严格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执行为基础和动力,将生态环境治理转化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中国环境报:对于《指导意见》中提到的这几项金融措施,您更关注哪一项?为什么?

蓝虹: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其实,我关注的,不仅是绿色债券标准,应该是整个绿色金融标准,在其支持的项目目录和绿色技术认定上,要有统一的标准。要把绿色金融纳入环境治理体系内部,核心抓手就是绿色金融标准。这个标准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而且还需要详细可执行,使企业可以比较清晰地分辨出哪些是绿色金融支持的绿色项目和绿色技术。没有能够公开或清晰识别资金流向的标准,就难以将我国的绿色金融引导到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因为我国是在生态环境资源定价还不太明晰的情况下推行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标准实质上是对绿色技术、绿色项目市场缺陷的一定补偿和定价。如果这个标准是模糊的,就会导致绿色金融无法很好地服务于生态环境治理。

绿色金融和非绿色金融最重要的区别,是投资对象是否为生态环保绿色项目,是否具有生态环保效益,也就是说,绿色金融标准至关重要。如果不牢牢守住绿色金融标准,确保绿色金融资金真正支持绿色项目,如果绿色金融不能帮助实现环境治理目标,那无论资金总量多少,都很难达到最初的预期。为了确保绿色金融能实现环境治理目标,确保其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绿色金融标准一定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制定。我国目前推行绿色金融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将绿色金融真正与生态环境保护相挂钩,如何真正将绿色金融纳入到整个环境治理体系中,使其发挥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

绿色金融的资金是否能够真正投入到生态环境治理中,不仅是维护绿色金融纯洁性和可持续性的需求,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急迫需求。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急需资金投入,央行运用政策工具专门调动的资金如果不能真正投入到生态环境治理中,那么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资金从何而来?经济发展是核心,但生态环境资源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

中国环境报:要确保绿色金融措施确实落地见效,更好地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您有哪些建议?

蓝虹:绿色金融措施要落地见效,需要出台公开、透明、清晰、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并对绿色金融有更多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如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要给真正投资绿色技术、绿色项目和绿色产业的金融机构更多激励。但所有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公开、透明、清晰,可以让全社会监督的绿色金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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