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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英哲:通过权益投资拉动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之举
2020-08-18 浏览:9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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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于四月推出《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随后相继推出更详细的落实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对可以实施的相关项目内容以及地区给出具体要求,证监会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对基金设立的具体形式和各方面要素给出具体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对项目的区域以及重点行业给出更详细的指导。在聚焦的重点行业中,前四项即仓储物流,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这4项基本上都跟城市化相关。较4月份通知,这个政策在第5~7项,给出新基建的具体内容,如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等。

宏观上来讲,今年经济尤其困难。一方面,最近几年财政支出大于收入,财政收入的完成情况也并不乐观。疫情带来的经济下滑,需要财政加大投入。在这种背景下,做到防风险、去杠杆、稳增长、补短板,都需要大量的社会资金的投入,尤其通过权益投资来拉动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之举。

对项目原始权益人而言,该政策的推出有利于项目权益人明显的实现去杠杆,最大化的发挥原始权益人的项目管理能力,改变这些年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资产经营方式。比如说,我国的一些优秀的基建企业和环保企业,中国交建、光大国际等,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已经影响了相关项目的开展。通过基础设施reits将一些中低风险中低收益的项目出表,把资产转移给社会投资者,有利于相关企业拓展项目运营能力的边际。该政策的推出会改善这类企业的财务结构和盈利情况,促进可持续发展。

对公众投资者来讲。通过权益方式投资相关基金,虽然会更多一点承担了权益的风险,但同时也提高了收益,也会大大的改善中国资本市场收益风险集中两端的不健康现状。为了实现中风险中收益的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的运营以及项目的收益率都有了具体的要求:项目权属清晰,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现金流持续稳定且来源分散,现金分配率可以达到不低于4%,管理机构的适当性原则等等。通过这些具体要求使得reits能够实现比较好的稳定回报,从而吸引公众资本能够持续投入。

可以预见,基础设施领域reits的推出,能够比较好的解决这几年高负债发展的瓶颈,拉动社会资本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中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无论是传统的基础设施,还是当前提出的新基建,都有很大的投资潜力。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对基础设施投资从而带动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保持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塑造中国在基础设施的领先优势,不仅会大大的降低社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也会大大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

可以预见,一方面我们传统的基建行业和环保行业能够降低负担,大步向前,聚焦项目运营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对新基建投入会带动我们在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我们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优势。该措施的推出对金融行业也是利好,会大大增加社会股权融资项目数量,活跃金融市场。另外,引导公众资本进行长期价值投资,增加老百姓资本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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