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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以上海浦东为例
2020-08-18 浏览:10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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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处理既是水污染治理的难点也是下一阶段的重点。基于上海市要在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以及浦东新区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的背景下,本文结合浦东新区农村污水处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针对新一轮全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以期达到《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规定(试行)》中的一级A标准。

01/背景

1.1 工程背景

浦东新区纳入管控的水体16795个,其中河道12969条,湖泊2个,其它河湖3824个。经过全区的共同努力,至2017年年底已基本消除黑臭黑道。但经水质检测,仍有大量河道水质仍属于劣V类。

劣V类河道主要分布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相对不完善的非集建区。居民生活污水均就近散排或直排河道,对河道造成较大污染。

为改善农村居民排水条件、确保居民污水有序收集、达标排放,同时巩固2017年消除黑臭综合治理成果,为2020年消除劣五类河道打下基础,建设本工程。

1.2 总体目标

在上一轮村庄改造污水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排放标准,实现至2019年底前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全覆盖,为保障城乡中小河道治理成效,推进劣V类水体治理工作夯实基础。

新一轮全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区镇联手,建管并举”的十六字方针,以大调研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有利保障新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实现。

1.3 农村生活污水特征



02/现状与问题分析

2.1 浦东农村污水处理现状

2.2 存在的问题

2.2.1 现状处理覆盖率较低,存在生活污水就近散排

在实施本轮治理前,浦东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仅49.95%。第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范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保护区外尚未实施。

保护区外存在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或就近散排的现象,污染情况较为严重。

2.2.2 前期设计建设标准较低,运行效果稳定性不够

前期工程由于没有统一建设标准,执行标准相对较低,农村人口变动(部分地区人口不断增长已超过设计规模)、用水量变化差异较大,且农村生活污水与市政污水相比规模较小,较之稳定性不够,造成处理模式、工艺技术和设施规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设施长效稳定性较差。

2.2.3 设施信息化水平低,运维管理问题多

在运维管理方面,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养护现状尚未达到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无法收集到污水、管网破损、机械设备受腐蚀、构筑物内淤泥堆积未清理等现象,制约了污水处理设施效益的充分发挥。

03/本轮实施方案

3.1 实施基础

全面调查:农户现有厨房、卫生间、洗涤池、化粪池、排放口等进行逐一登记,建立“一户一档”,为工程实施提供依据,将所有民宅、村内市民服务中心、村委会、便民餐厅、卫生室和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实施范围;

规划先行:编制完成了《浦东新区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考虑区位、人口、集聚度、地形地貌、排水特点、排放要求、经济能力、设施现状、水功能区划及水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的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适用范围。

广调研,提标准:对标崇明国际生态岛,提出就地处理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为消除劣V类打下坚实基础。

3.2 实施原则

原则一:因地制宜地采取污水纳管、就地治理和临时沿河旱流截污相结合的治理措施。

原则二:上一轮村庄改造中已实施污水就地处理的区域:结合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就地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就地处理改纳管或依据新的排放标准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

原则三:规划不予以保留但无项目开发计划,或已有开发计划但动迁进度尚未明确的区域,因地制宜地采取沿河截流等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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