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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全国碳市场做重要指示

2020-06-09 浏览:6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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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5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在京组织发电行业、民航局以及各有关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代表召开发电行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动员部署会。本次会议是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碳市场工作会议,也这是第一次由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参加的会议。为更好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在会上做出四点重要指示:


一、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大意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和大势所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也同步印发。以此为标志,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各地方、各行业和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做好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具备较为坚实的基础。今年4月,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能由发展改革委划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在转隶过程中,生态环境部持续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一是继续组织各地方完成2016、2017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有关工作。二是组织研究设计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方案,推进全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直报系统建设。三是组织成立了电力行业碳交易工作组,就发电行业率先参与碳市场相关问题开展研讨和调研,研究起草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和全国碳市场运行测试方案,编制发电行业碳市场培训教材和碳排放交易技术指南。四是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先后组织了碳市场国际专家咨询会和工作座谈会等,进一步研究配额分配、风险管理等碳市场重要机制设计,完善全国碳市场重要机制设计。


三、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下一步工作考虑和安排。碳市场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效的管理机制、完善的法规制度、可靠的交易系统、真实的排放数据、扎实的能力建设。按照“先易后难、稳中求进”的工作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推进碳市场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开展交易,逐步扩大参与碳市场的行业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增加交易品种,增加市场活跃度,同时防止过度投机和过度金融化,切实防范金融等方面风险,充分发挥碳市场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


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协作,确保全国碳市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动作为,确保发电行业做好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善始善成,确保历史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和核查任务高质量完成。


会上,生态环境部还提出下一步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推动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适时发布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办法、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改革,创造条件,尽早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纳入全国碳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对林业碳汇等领域的支持作用。


二是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对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对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方案抓紧优化评估,结合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后推进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研究提出组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管理机构的相关方案,确保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启动和运行。


三是推动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管理。督促指导各地方全面完成2016-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数据的报送、核算与核查,以及制定监测计划有关工作,加强第三方核查机构培育和管理工作力度,对各地方提交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校准,提高数据质量。


四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我们将对地方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等开展大规模培训。针对职能转隶后的各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队伍,生态环境部将着力加强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碳市场队伍和能力建设,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尽快熟悉碳市场建设相关业务。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集团主动发挥作用,利用各自专业优势广泛开展能力建设,为碳市场的顺利运行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本次动员部署会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就将组织为期一天半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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